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省级
财政农业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甘农科发〔2024〕12号
为进一步提高我省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和尾菜处理利用水平,有序推进项目实施,顺利完成项目目标任务,促进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紧进围绕农业绿色可持续发展,进一步引导农民、企业(合作社)积极回收利用废旧农膜和处理尾菜,树立尾菜处理利用技术集成示范典型样板,持续完善全省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和尾菜处理利用技术体系,为实现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二、目标任务
到2025年底,全省废旧农膜回收加工网络体系进一步健全,市场化回收机制不断完善,农膜残留问题得到有效控制,全省废旧农膜处置率稳定在85%以上;全省尾菜处理利用率达到55%以上,在永昌县建立1个省级尾菜处理利用示范县,示范县尾菜处理利用率达到80%以上,榆中县、兰州高新区和山丹县蔬菜流通环节尾菜处理利用率达到80%以上;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和尾菜处理利用技术体系进一步完善,科技水平进一步提高。
三、实施内容
项目针对全省主要用膜地区和蔬菜主产、主销区,开展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和尾菜处理利用工作。具体实施内容如下:
(一)废旧农膜回收利用以奖代补。深入贯彻实施《甘肃省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条例》,推动地膜科学使用和废旧农膜回收利用。重点按照“扶大、扶优、扶强”的原则,扶持龙头企业开展废旧农膜回收加工,鼓励企业积极探索,延伸产业链条,提高产品附加值,增强企业抗风险能力。巩固完善废旧农膜回收加工网络体系,扩大回收范围,稳定回收价格,引导农膜使用者切实履行回收责任,推动实现废旧农膜应收尽收。榆中县、安定区、庄浪县、环县、会宁县、甘州区等回收能力较强的县区,要按照就近原则辐射带动做好对未安排资金县区废旧农膜的统筹回收利用。
(二)地膜残留监测。按照地膜残留监测全覆盖的原则和建立长期稳定连续的监测网络的要求,在全省所有覆膜县区科学合理布设监测样点开展农田地膜残留监测,巩固全省地膜残留监测体系,全面掌握地膜残留污染状况。兰州市负责七里河区、西固区监测工作,张掖市负责临泽县监测工作,平凉市负责崆峒区、泾川县监测工作,定西市负责临洮县监测工作,临夏州负责临夏县、积石山县监测工作,甘南州负责迭部县监测工作,庆阳市负责西峰区、庆城县、华池县、合水县、宁县、镇原县监测工作。
(三)蔬菜流通环节尾菜处理利用以奖代补。榆中县、兰州高新区和山丹县对开展蔬菜流通环节尾菜处理利用的企业(合作社)予以奖补,资金主要用于更新设备、扩大产能,提升尾菜加工处理利用能力,扩大尾菜处理利用规模。2025年底,榆中县、兰州高新区和山丹县蔬菜流通环节尾菜处理利用率达到80%以上。
(四)田间尾菜处理利用。对武山县、凉州区等蔬菜种植大县予以补贴,支持各地推广田间尾菜堆(沤)肥、直接还田、行间还田等处理利用技术,培训指导农民群众将尾菜就地就近处理利用,资金主要用于采购田间堆肥所需防渗材料、包覆材料、腐解菌剂等物化材料及开展技术培训、宣传等方面。
(五)尾菜处理利用示范县建设。按照“省县共建、专家指导、全域覆盖”的原则,在永昌县建设省级尾菜处理利用示范县,凝练提升尾菜处理利用技术和模式,集成示范蔬菜生产环节和流通环节多种尾菜处理利用技术,打造尾菜全域处理利用、技术集成应用的新典型新样板。2025年底,永昌县尾菜处理利用率达到80%以上。
(六)新技术(新设备)研发推广。持续加大科技攻关力度,支持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及有研发能力的企业开展技术攻关、产业化应用、新技术(新设备)研发推广,进一步完善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尾菜处理利用技术支撑体系。
(七)甘肃省农业生态资源保护监测管理信息平台建设。2023年初,甘肃省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技术推广总站通过政府公开招标采购,确定甘肃省地质调查院为甘肃省农业生态资源保护监测管理信息平台建设项目中标单位。现项目已完成并通过验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项目尾款25.65万元。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项目管理。相关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要强化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监管主体责任,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健全制度、明确责任、落实措施,确保项目按照计划进度按时高质量完成。废旧农膜回收利用以奖代补资金发放,可按照春、秋集中收膜期,分别于6月、11月完成验收,并及时拨付资金。市(州)农业农村局要加大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力度,做好上下衔接工作。省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技术推广总站不定期开展督导检查,推动项目任务落实。
(二)科学制定方案 。各有关县(市、区)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按照附件2格式要求,科学制定农业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实施方案,省级尾菜处理利用示范县制定示范县建设方案。各市(州)汇总所辖县(市、区)实施方案,于2025年1月20日前,报省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技术推广总站备案。
(三)严格资金监管。严格执行《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甘财农〔2023〕80号)有关规定,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合理列支相关费用,加快预算执行,杜绝挤占挪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以奖代补资金与废旧农膜回收目标、尾菜处理利用量挂钩,签订包片废旧农膜回收协议、核实处理利用量,建立健全台账资料,专项资金奖补情况要及时向社会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四)严格绩效管理。省级财政农业生态环境保护项目严格执行绩效管理制度,强化项目跟踪问效。各市(市)州结合工作任务,进一步细化分解绩效目标至有关县(市、区)。项目实施结束后,各有关县(市、区)和项目承担单位对项目进行全面总结,形成项目总结报告,于2025年12月5日前,报省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技术推广总站备案。省农业农村厅将定期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自评工作,届时各市(州)按照要求汇总所辖有关县(市、区)绩效运行报告、项目自评报告等。